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訂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 二、訂定依據: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3條第1項。 三、訂定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令宣導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地方法規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 四、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本縣建設處(使用管理及國宅科)。 (二)地址: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。 (三)電話:(05)552-2178。 (四)傳真:(05)537-1601。 (五)電子郵件:ylhg35186@mail.yunlin.gov.tw
|